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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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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2022-09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FBM-CLI-13-6332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京高法发[2005]67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已于2004年12月20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次会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说明一并印发给你们,望组织有关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并遵

  • 19 2022-09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FBM-CLI-13-1643161)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2015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21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正确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市法院此类案件的办案标准和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裁判指引。  一、投保人应如实告知的事项系保险代理人代为填写及签名,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

  • 19 2022-09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的通知(FBM-CLI-13-49305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的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的通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于2011年3月2日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实践中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

  • 19 2022-09

    上海高院民五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的通知(FBM-CLI-13-671062)

    上海高院民五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的通知(沪高法民五[2010]3号)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民六庭,浦东法院民六庭,黄浦、杨浦、卢湾法院民五庭,各区、县法院民二庭:  为统一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高院民五庭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相关法院意见的基础上,对此类纠纷审理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现将《关于审理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印发给你们,供审理相关案件时参考。在适用中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

  • 19 2022-09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FBM-CLI-13-834887)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0年7月1日)  一、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案件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竞合的处理原则  我们认为,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工伤保险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社会保险性质;而第三人侵权损害

  • 19 2022-09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FBM-CLI-13-835043)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09年8月1日云高法[2009]147号)  为了规范我省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本院2009年第3次审判委员会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达成了以下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1.医

  • 19 2022-09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FBM-CLI-13-358380)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浙高法〔2009〕296号 2009年9月8日)  为正确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一、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一条 投保人提出财产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财产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虽未出具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但已接受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的,一般应认定双方财产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但

  • 19 2022-0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FBM-CLI-13-534936)(已失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11〕44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两级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已于2010年7月22日由我院审判委员会2011年第51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各地在执行本指导意见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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